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护理和密切相关的医疗保健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积极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残疾人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要,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一、要求: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方式,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公正温和,坚持基本面。保证和总体规划。建立符合我国基本国情、覆盖全体公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幸福感、安全感。主要目标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城乡统筹的制度安排,逐步完善筹资责任分配机制和公平合理待遇保障机制,基本形成城乡统筹的制度安排。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建立统筹城乡的政策体系。要统一规范国家政策制度,统筹城乡制度设计,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连贯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一)统筹城乡制度安排。用人单位(包括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理长期护理保险。护理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统一核算、协调运作。各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首先要着力保障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逐步将保障范围扩大到城乡失业人员。 (二)保险事项合作层面统一。长期护理保险从市、市、县三级开始。市、县两级协调地方机构和政策,统一资金筹集和支出,统一管理和服务。符合条件的国家可以按照政策统一、均衡融资、完善分级管理、加强预算考核、优化行政服务等要求,考虑推动州际协调。努力实现保险费、待遇、伤残程度认定、资金管理、经办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制度的统一和标准化,保证区域间的相对平衡。 3、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融资机制s。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各方承受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要求相协调的多种融资机制。要做到融资稳定、自我管理、数学平衡,必须坚持以投入、以收入定支出的原则,实现收支平衡。 (三)建立稳定的融资渠道。建立健全组织、个人、政府、社会等多种融资渠道。建立全国长期护理保险标准保险费率制度,规范标准缴费政策,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实行动态调整。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整基金余额较为充足的情况下,从充分计算评估的角度,可以合理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单价。保障参保人员健康保险待遇权益,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长期可持续性,其中一部分可拨入有价统一护理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家健康保险管理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四)建立合理的贷款标准和参与机制。护理保险保费稳定在0.3%左右。雇主雇员的佣金率由雇主和个人平均分配。用人单位的缴费标准是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的缴费标准是工资收入。由雇主和个人共同缴纳。退休人员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缴费标准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由个人缴纳不是前雇主的。城乡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筹资在个人和政府之间具有合理可比性。个人缴费时,政府按规定给予补贴,政府补贴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充分考虑城乡差异,结合农村精算,城乡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缴费标准,农村则根据农村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缴费标准,鼓励探索和完善更加科学、完善的融资机制。各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当年,城乡失业人员保险费率起步为0.15%左右,并逐步提高。y 在大约五年内增加到大约 0.3%。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从0.3%左右开始。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人均标准费率购买保险。缴费标准可按照调整区内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60%以上)确定,个人按规定缴纳。灵活就业代理人还可以参加城乡失业保险,并按照保险合同缴纳。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的个人捐款提供分级补助。 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与其父母和其他法定受养人一起投保,不自行支付保险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为本人及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缴纳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德伦和孙子)。四、在确保公平合理待遇方面,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保障能力、人民群众基本保障需求等,合理确定保障问题、服务和待遇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五)合理确定保护对象。已参加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费、长期致残(一般在六个月以上)、经审查合格、申请时已确定为致残的残疾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从初始阶段就对重度残疾人提供保护的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保护范围逐步扩大,经过全国统一研究,根据财政支出需要动态调整标准。 (六)合理确定待遇和保障标准。国家层面明确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福利没有最低支付标准。符合条件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以城乡失业人员保险合同为准。您将得到相应的补偿。对于参保人来说,基金赔付率约为50%;对于参加统一职工保险合同的参保人员,基金的赔付率约为70%,退休人员享受统一职工保险福利。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选择的保险种类享受福利待遇。福利水平将适当在完善基于能力的筹资机制以及雇主和非雇主支付责任之间的平衡的基础上,分阶段适当平衡。该基金年度缴付限额最高不超过调整区域内城乡居民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根据残疾程度、服务方式等,落实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适当倾斜支付标准。 (七)规范享受福利。该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经过认证的长期护理人员和机构提供基本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一般来说,现金不会直接分发给残疾人。在国家层面,统一了护理保险服务清单,明确了业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在此前已实施长效的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以来,按照国家统一的服务要素要求,分阶段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标准化工作。根据人口形势变化和制度建设,研究将护理相关智能服务和辅助设备纳入付费范围。考虑建立续保激励制度,将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按照规定适当提高续保缴费标准。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政府还将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时首次未参保人员以及暂停待遇后重新参保人员制定等待期、逐步降低待遇水平等约束性措施。考虑一个d 建立保险诚信机制。 (八)确保政策协调;统筹协调经济困难老年人、残疾老年人补贴、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残疾人长期护理补贴等政策。该基金不支付除护理服务以外的费用,例如设施床位费、膳食费和医疗费,这些费用必须由健康保险支付。领取工伤保险生活费的参保人,不得重复领取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服务待遇。 5、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政策和管理协调,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提供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服务。 (九)建立健全残疾人资格标准体系。我们将改善国家制定残疾程度评估最终标准,推动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互认和相关部门使用,牵头制定长期护理认证标准和服务方案相关规定。推动和支持独立评价机构发展,实施定点管控,制定完善相应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合理的评估服务收费机制。 (十)建立健全资金拨付管理制度。护理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质量评价和成本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适应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特点的支付机制和协商机制,根据服务类型完善支付方式。加强保险结算资金管理。 (十一)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该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独立账户、单独管理、专款专用。提高预算绩效 我们监控基金运营情况,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开展中长期精算分析。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完善对诈骗分子和组织的惩戒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严格执行金融纪律,确保资金安全。 (十二)改进装卸管理服务。强化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管理服务体系。税务机关要妥善征收保险费,长期护理保险和基本健康保险应当共同缴纳。考虑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管理服务,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人员培训培训机制和评估人员规范化培训机制。研究完成长期护理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延续工作,加快制定异地参保、领取待遇的规定。六、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区有关部门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这些工作。我们要结合当前形势,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地方各级党政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的具体政策。国家电网公司明确政治制度框架,全面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尊重公众意愿,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保险融资担保水平目标。为依法支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制度要求及时转化为法律标准。加强公共关系引导,正确解读政策,强化互助理念,形成社会合理预期。地方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情况调整和把握改革节奏,针对不同情况的城市和地区进行针对性指导,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分步、一次性推进改革。在有条件的城市和地方稳步有序推进。目前还不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地方,我们将打牢建设基础,并按程序及时实施。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城市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调整完善政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平稳过渡。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请示。 (新华社)